企業名稱:泰安永明電器有限公司
聯系人:宋明華
電話:18553830600
電話:15853818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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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X5LM(A)本安型信息礦燈簡介
1產品特點:
a)產品為攜帶型,具有照明、人員信息管理、人員定位、雙向尋呼通信、緊急呼救等功能。
b)產品采用LED光源,光源壽命長、發光效率高。
c)產品采用5Ah錳酸鋰鋰離子蓄電池,循環壽命長,免維護。
2 產品用途:
產品主要用于煤礦井下人員攜帶照明以及人員信息管理、定位。
注:信息礦燈必須和KJ133C礦用人員管理系統共同使用才能實現信息管理功能。
3 產品結構特征
a)產品為攜帶型,由燈頭部分、電纜、蓄電池部分(包括錳酸鋰離子電池、本安保護電路、礦燈保護器、通訊部分、電池槽等澆封于一體)構成。燈頭內設有LED主、輔光源,燈頭可固定在礦用安全帽上。
b)標識卡固定安裝在蓄電池槽內,與礦燈蓄電池分腔放置,由蓄電池供電,并聯在電池組輸出端。
c)礦燈蓄電池上蓋上設有雙色發光二極管和緊急呼救拉帶,具有信息提示及緊急呼救功能。
4 功能
4.1編碼發送功能
標識卡能發送無線編碼,供數據監測分站接收。
4.2雙向尋呼及呼救功能
礦燈上蓋上指示燈為雙色發光二極管發光+礦燈主光源閃爍實現如下信息功能:
a)一般性尋呼指示:指示燈紅色(不閃爍)+主光源閃爍為一般呼叫信號。頻率為1Hz±0.2Hz,明暗交替,通斷比約為1:1,連續閃爍約25~30s。
災害報警撤離命令指示:接收監測分站指令信息,指示燈紅色閃爍+主光源閃爍為火災報警撤離命令信號;指示燈綠色閃爍+主光源閃爍為水災報警撤離命令信號;頻率為1Hz±0.2Hz,明暗交替,通斷比約為1:1,連續閃爍約25~30s。
c)呼救指示:在有網絡的情況下,揭開礦燈呼救窗口蓋片,拉開呼救拉帶即可發出呼救信號傳給上位機,此時標識卡指示燈紅綠雙色交替閃爍(頻率及通斷比無限制)。
4.3具有低電壓報警功能
當電池電壓降低到2.7~3.0V時,會將電池電壓報警信息傳給上位機。
5產品使用操作方法
5.1一般操作方法
a) 初次使用時,請確保電池充足后使用。長期的放置,電池放電保護無輸出,所以在沒充電前,新信息礦燈不能工作屬正?,F象。
b) 使用時請確認標識卡是否與系統配套,若不配套標識卡不能工作。
c) 觸動燈頭上開關可控制燈頭內主、輔光源的開滅。
5.2雙向尋呼及呼救功能使用方法
①一般呼叫
指揮中心的電腦上顯示有信息礦燈標識卡的卡號及所在井下的位置,點擊被呼叫人的卡號即可發出呼叫指令,被呼叫人的信息礦燈指示燈紅色(不閃爍)+光源閃爍為一般呼叫信號。頻率為1HZ,明暗交替,通斷比為1:1,連續閃爍25~30S,被呼叫人立即用附近的電話給指揮中心回電。
②災害報警撤離命令
在井下發生災害事故需要通知人員撤離時,指揮中心即可選定受災害事故危險區域的所有信息礦燈標識卡的卡號,根據災害類別,可以分別發出火災報警撤離命令或水災報警撤離命令。
a)火災報警撤離命令發出后,被呼叫受火災災害事故危險區域人員的信息礦燈指示燈紅色閃爍+光源閃爍為火災報警撤離命令信號,頻率為1HZ,明暗交替,通斷比為1:1,連續閃爍25~30S,接到火災報警撤離命令的人員即可按照火災的避災路線立即撤離危險區域。
b)水災報警撤離命令發出后,被呼叫受水災災害事故危險區域人員的信息礦燈指示燈綠色閃爍+光源閃爍為水災報警撤離命令信號;頻率為1HZ,明暗交替,通斷比為1:1,連續閃爍25~30S,接到水災報警撤離命令的人員即可按照水災的避災路線立即撤離危險區域。
③呼救
在有網絡的情況下,信息礦燈攜帶者在井下遇到危險需要救助時,揭開呼救窗口蓋片,拉開呼救拉帶即可發出呼救信號傳給上位機,此時標識卡指示燈紅綠雙色交替閃爍,指揮中心的電腦上即可顯示出呼救人員的呼救信息。
5.3充電
1)充電架應符合MT68-2002《礦燈充電架》的規定。充電時,先將光源關閉,將信息礦燈放在充電架上,把燈頭的充電插孔插入充電架的充電插頭,順時針旋轉180°,直到固定位置。充電架輸出充電電壓應在5~7V, 充電電流應在0.5-1A范圍內。
2)礦燈充電時,燈頭內指示燈顯示紅色,表示充電正常,當充電結束時,紅燈熄滅綠燈亮。正常充電時間約1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