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名稱:泰安永明電器有限公司
聯系人:宋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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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燈有12V 6V兩種電壓電源
礦燈的使用、操作方法
1、充電方法
該類型礦燈提供兩種充電方法,即采用我公司為配合該類型礦燈使用設計生產的鋰電池礦燈單體智能充電器(KLZC-001)、鋰電池礦燈智能充電架(KCLA-24、KCLA-48、KCLA-60、KCLA-102)進行充電。
礦燈充電輸入電壓為4.9-10V
上述兩種充電設備均設有電源和充電狀態指示。在對該類型礦燈進行充電時,接通上述充電設備電源,此時充電設備的電源指示燈點亮呈綠色,如電源指示燈未反應,請檢查充電設備電源插座是否接觸良好。充電設備電源接通后,將其礦燈燈頭安裝在電座上,若礦燈電池電量不足,此時充電設備上充電狀態指示燈呈紅色。若礦燈電量充滿,充電設備上充電狀態指示燈顯示綠色,再保持涓流充電1-2小時后即可使用。正常充電時間不超過10小時。
2、正常使用方法
第一次使用的礦燈(新礦燈)在使用前,應采用4.1所提供的方法給礦燈充電,直至蓄電池安全充滿。
注意:充電時必須關閉礦燈電源開關。必須使用本公司認可的充電器進行充電。
在使用該類型礦燈時,通常將其后側的掛鉤直接安裝在標準礦用安全帽前端的燈架上。安裝時,燈罩向前,燈頭左側開關為電源開關。開關順時針旋轉為主光源,逆時針旋轉為輔助光源。用主光源可以保證點燈時間15小時以上,若用輔助光源可維持點燈時間20小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