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名稱:泰安永明電器有限公司
聯系人:宋明華
電話:18553830600
電話:15853818995
礦燈備用率的規定如下:
礦燈必須實行編號、建賬管理。
凡執行八小時工作制的井下作業人員,必須做到專人專燈,備用燈數量必須達到井下礦燈總數的10%。
礦燈應經常保持在完好狀態,如有漏電、燈線破損、燈鎖損壞、缺件、紅燈等現象時,值班人員應及時修理更換。損壞的礦燈,值班人員沒有及時查出要追究值班人員責任,并視損壞程度予以罰款。
礦燈實行自己領取交回制度,礦燈使用人員每人一把鑰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用燈人員必須愛護礦燈,保持礦燈清潔,嚴禁拆卸、撞擊摔打,升井后必須立即將礦燈交回燈房上架充電,否則對其罰100元。
外來人員借燈,要由帶領人員攜帶相關科室負責人簽發的借燈證明,領取礦燈,值班人員認真做好記錄,確保如數交還。
領取交回礦燈時,用燈人員要遵守秩序,不得無理取鬧,否則按三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