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名稱:泰安永明電器有限公司
聯系人:宋明華
電話:18553830600
電話:15853818995
1、懸移支架工作面托梁不連接(遇特殊情況時必須制定專項措施),或移架、移整體托梁前未認真檢查周邊環境安全情況的。
2、進入煤壁側作業沒有執行“敲幫問頂”制度,或靠近采高超過1.6m的煤墻未采取防片幫措施、空頂空幫作業的。
3、工作面初采期間支架超高、初撐力不夠、迎山戧度不合格,或復合頂板條件下未采取加強支護和穩定性強的聯鎖支護措施的。
4、工作面老塘懸頂面積超過規定不采取強制放頂措施,或強制放頂不徹底又沒有采取穩定性強的聯鎖支護措施繼續生產的。
5、工作面單體柱超高使用,或支柱初撐力合格率低于90%、出現連續三根不合格的。
6、工作面推槽期間,提前回撤控頂范圍段支柱超過5m長度的。
7、工作面基本支架出現“丁”字棚、“廠”字棚支護的。
8、工作面支護使用焊制加工等質量不合格的金屬鉸接頂梁,或梁銷未打滿,或A、B型號鉸接頂梁混用的。
9、工作面內鋪設兩部刮板輸送機時,刮板輸送機頭使用普通頂梁代替四對八根大梁進行特殊支護的。
10、采用高落式(老采)采煤工藝生產的。
(二)
掘進修理(8條)
11、施工地點擅自更改巷道支護設計參數、降低支護強度的。
12、巷道維修及托煤、構造帶、破碎帶、淋水段、老巷、老空、交岔點、巷道貫通等特殊地點,無專項措施就開始掘進施工的。
13、巷道開口或修理作業,未按照措施規定提前加固地點周圍支架的。
14、巷道開口擱抬棚時,未串長梁架設暗抬棚支護,提前摘柱或擱明抬棚的
15、巷道過斷層、破碎帶,永久支護不及時且距迎頭超過0.3m的。
16、煤巷施工未使用防倒裝置且前探梁空頂距離超過0.3m、空頂作業,巖巷施工不使用前探梁或前探梁空頂距離超過0.3m、空頂作業的。
17、棚式支架施工時未裱褙結實,出現2m以上空頂、空幫的。
18、人員進入獨頭巷道修理地點以里的。
二、
機電運輸方面(28條)
(一)
機電檢修(15條)
19、利用鉆機倒轉拆卸孔口鉆桿的。
典型案例:某礦使用鉆機施工地質鉆孔時,發生卡鉆情況。為處理死鉆,操作人員圖省事用牙鉗卡住鉆桿,利用鉆機倒轉拆卸孔口鉆桿,結果反轉時忘記將牙鉗加力桿取下,牙鉗手柄隨鉆機旋轉,打中施工人員頭部,當場死亡。
20、不停電或不打開離合器檢修采煤機、掘進機的。
典型案例:某礦一名工人更換采煤機截齒時,未切斷電源,未打開離合器;記錄工以為機組附近無人,便擅自開動采煤機,隨將更換截齒人員絞傷致死。
21、煤倉,立、斜井巷,高壓管路等出現堵塞時,冒險從下側開口疏通的。
解釋:高壓管路是指排水管、注漿管、噴漿管、膏體充填管、有壓力的容器,從下方開口疏通流體會突然下泄給作業人員帶來人身傷害的。
22、井筒作業、離地超過2m的登高作業不系保險帶的。
解釋:井筒作業、登高作業攀移過程中可不系保險帶,但攀移過程手要抓牢、腳要蹬穩。條文的“地”為相對概念,有可靠遮攔且遮攔高度大于1.2米的平臺均視為地面,離地高度以腳距地面高度為準。
典型案例:某礦員工郭某在大禮堂調整舞臺燈光設備時,站立在六米高的走廊上,走廊上只有很稀的幾根鋼筋,沒有鋪木板,郭某在抬頭作業時不慎失腳掉下,摔傷頭部,經搶救無效死亡。
23、關閉漏電保護或漏電保護損壞后,所控制的供電回路繼續運行的。
典型案例:某礦將變電所饋電開關漏電保護關閉,采煤工作面槽電纜漏電,致使一人觸電死亡。
24、電氣檢修時不執行停送電制度的。包括沒有停電、驗電、放電、掛牌、加鎖、打短路接地線,工作時未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沒有填寫停送電操作票的。
解釋:停送電制度指對高壓電氣設備或線路進行檢修時,必須填寫檢修工作票,并依據檢修工作票內容進行檢修,嚴禁超檢修內容進行檢修,變電站(含井上下變電所)值班人員根據檢修工作票內容填寫停送電操作票,再根據操作票內容進行操作,整個停送電過程實行專人持停送電牌聯系停送電,并嚴禁約時停送電; 打短路接地線指對高壓電氣設備或線路進行檢修時,工作時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先打好接地線再打短路線,以防誤送電傷人;檢修結束后,電氣設備內部必須清潔衛生無遺留物,再拆除所有接地短路線,并告知施工人員準備送電后,方可聯系停送電;高壓指電壓≥6KV。電壓為3.3KV的單回路供電系統的設備或線路檢修時,可不執行停電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但必須嚴格按停電、驗電、放電、掛牌、上閉鎖的順序進行作業,放專人看守,并執行專人持牌負責聯系停送電;電壓≤1140V的單回路供電系統的設備或線路檢修時,可不執行停電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但必須嚴格按停電、驗電、放電、掛牌、上閉鎖的順序進行作業,并執行專人負責停送電。所有雙回路、多回路、環形供配電系統一律按檢修高壓設備對待,而且每個供電端必須放專人看守。
典型案例:某礦機電科工人王某在對配電房主三回路高壓開關檢修時,由于停電時隔離開關沒有鎖死,開關柜自身的五防功能不全,在檢修過程中意外碰到操作機構手把而使隔離開關自動合上,觸電死亡。
25、副井絞車采用人員、物料混合提升的;或提升系統出現缺保護、制動系統不完好等重大隱患,帶病運行的;或開車信號發出后進出罐籠的;或副井底小井過放距離內,積水深度超過1.5米的。
解釋:混合提升是指同一層罐籠內人員、物料混裝的;當提升物料超重、超長、運送炸藥等非正常提升時,嚴禁人員乘坐罐籠;任一層罐籠或任一個罐籠乘人的,必須發上下人信號;制動系統不完好是指閘間隙超標、松閘油壓不正常或制動系統存在元件缺陷的;提升系統缺保護是指缺少《煤礦安全規程》所規定的九種保護、原設計的保護的任何一種保護的;積水深度的零起點是指罐籠有可能運行到小井內過放距離極限位置時罐籠底盤最下沿為基準零點,副井過放小井內積水深度的規定是防止罐籠過放后,將人員淹在水中。
典型案例:某建井處施工,井底7人乘罐籠準備升井,這時井口罐籠裝入5噸電機車,發信號開動提升絞車。當井口罐籠下行到15米處時,電機車從罐籠北端滑出、墜入井底,大約在距井口600米處撞斷西南角穩繩后改變方向,在距井底21米處,砸在上行主罐上,致使主罐提升鋼絲繩破斷,主罐墜入井底水窩,造成罐內7人全部遇難。
26、未按規定對主副井和斜巷絞車鋼絲繩進行檢測檢驗的。
解釋:未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定期檢測檢驗的或未按集團公司和煤礦公司鋼絲繩管理檢查制度進行日常檢查的。
27、可能造成井筒墜物的,如乘坐罐籠時未將小型工具、零部件裝入工具袋,或隨身攜帶桿型材料或工具;井架、搖臺、井筒梁上及井口周圍1m范圍內有碎矸(煤)塊等雜物的。
解釋:工具袋是指背包;小型工具必須裝入工具袋,便攜儀和小型工具裝入衣服口袋必須將扣子系好,礦帽必須系好帽帶,不允許隨身攜帶錨桿、風鎬尖、鉆桿、尖槍、錨桿盤、鏈環等工器具;井架、罐籠內、罐頂、井口和井筒梁上及井口周圍一米范圍內有碎矸(煤)等雜物是指直徑超過10mm的煤塊、矸塊、木塊、水泥塊、石塊等有可能墜入井筒后對人員造成傷害的雜物或任何大小體積的金屬塊;井架確需放置東西時必須固定牢靠、散件必須裝箱固定。井口兩側應有高于100mm的護腳板。
28.使用刮板輸送機、皮帶輸送機運送物料、或順皮帶滑行或拖運物料的,或在采煤工作面以外的刮板輸送機運轉時跨機搬運物料的。
解釋:是指采掘工作面使用刮板輸送機、皮帶輸送機運送(含打倒轉)長物料、設備、備件而未制定和不執行安全措施的;嚴禁刮板輸送機運轉時跨機搬運物料的。
29.戴手套、衣袖散開情況下操作轉動的機器設備的。
解釋:是指在操作轉動設備時有可能將手套或衣服卷入轉動的設備中,對人身造成傷害。衣袖散開情況下是工作衣袖口、下擺未系牢的,女同志長發未盤起且未戴帽子的。
30、檢修容易翻轉、擺動的設備設施時,沒有采取限制活動部位措施的。
31、違反規定進行井下電氣焊作業的;或井下使用非防爆電動工具的;將氧氣瓶與乙炔瓶同車存儲、運輸的。
解釋:沒有措施、無效措施、措施不完善、《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不允許進行電氣焊作業地點而進行電氣焊作業的。
32、大型設備檢修后,不清點檢修人員、未經安全確認就試運轉的。
解釋:檢修后清點人員都處于安全位置,并告知所有相關人員方可試運轉,且要按規定進行相關事項的安全確認,以確保萬無一失。
33、井下用鐵絲、尼龍繩、麻繩或腐朽鋼絲繩吊掛主干管路的。
解釋:主干管路是指直徑超過60mm(含60mm)的各種材質、各種用途的管路,且其敷設高度超過1m。
(二)
運輸安裝
34、有扒、蹬、跳違章行為的。如扒礦車、人車、箕斗、皮帶,蹬老鉤、溜槽,坐礦車、跳車等。
典型案例:某礦二水平泵房水泵司機交班后沿軌道坡上行時,扒老鉤被中間安裝的保險桿撞死。
35、斜巷運輸違反行人不開車、開車不行人制度的。
解釋:斜巷運輸專指纏繞式絞車斜巷運輸;無極繩絞車運行在斜巷坡度大于8度的區段時,除跟鉤工外,其他人員不得行走;無極繩絞車運行在斜巷8度以下的區段時,有專項措施且人行道寬度大于1.2米的可以行人。
典型案例:某礦工人從軌道坡車場(中車場)進入軌道上山時,沒有看見軌道偏口亮紅燈,被正在運行的車輛撞死。
36、處理礦車掉道出現下列危險行為的。如斜巷摘鉤處理、處理時下方有人、不設置可靠的擋車裝置、用絞車硬拉、用電機車頂車。
典型案例:某礦在14軌道上山擴修時,軌道上山串車墊車掉道。處理掉道時,先用一根工鋼將最下方的車擋住,然后將上側的車一輛一輛的往上拉,當拉到只剩一輛車時,擋車的工鋼失效,導致礦車跑車,將下側修理人員撞死。
37、在設置有人行道巷道的道心行走的;不經批準或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機電設備、材料等占用巷道人行道的。
解釋:除檢查人員、維護人員在無行車時段可行走外,其他人員一律不準行走;在巷道行人側放置機電設備、材料必須有專項措施,并經礦總工程師批準。
典型案例:某礦掘一區0點班職工王某在下班往炸藥庫交炸藥時,走到斜井底三叉口風機處,因局部通風機占用人行道,改走道心,沒有發現前面開過來的電機車,被電機車撞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38、井下動力車輛警笛、照明燈損壞或無駕駛室強制運行的。
典型案例:某礦井下采用無駕駛室的機動三輪車擔負采掘工作面輔助運輸任務,當車輛行駛到風門地點時,由于風門高度不夠,司機沒有及時察覺,結果頭部撞在風門框上,經搶救無效死亡。
39、在變坡點松繩推車、斜巷放飛車或有如下可能引起跑車的行為的:未掛鉤就打開防跑車裝置進行推車、無人監護的單人推車、司機離開崗位協助或監護推車、斜巷運輸沒有配夠“三固定”人員、使用不合格鏈環或連接銷的。
解釋:巷道坡度大于7‰視為斜坡道。變坡點松繩推車是指變坡點松繩超過0.5米,且鋼絲繩出現打卷的,礦車進入變坡點突然加速沖擊有可能造成斷繩的;斜坡道上放飛車是指礦車在斜坡道上行走斜坡的坡度有可能造成礦車越走越快而不采取制動措施的;無人監護單人推車可能造成推車時顧此失彼會造成事故;三固定是指絞車司機、掛鉤工、信號工固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巷道坡度大于7‰時,嚴禁人力推車。
典型案例:某礦工人在軌道上山上車場負責掛鉤,準備下放材料時,先將上車場變坡點前后的阻車器與保險杠打開,然后將要下放的車輛推到變坡點附近準備掛鉤時,由于精力不集中,未將材料車掛鉤而直接將車推下斜坡道,造成跑車,將在下車場雞窩坑內施工的人撞死。
40、井下開車或乘車時將身體伸出車外、或越過警沖標停放車輛的。
41、在礦車上沿放置長料運輸的。
42、大傾角皮帶整機、其它皮帶機的機頭機尾、旋轉傳動部件不安裝護欄或護罩的;大傾角皮帶運轉期間在巷道內行走、或在機頭機尾以及皮帶下面作業的。
解釋:大傾角皮帶機是指皮帶傾角≥17o的皮帶機。大傾角皮帶整機無防護欄在運行時有可能造成物料沖擊皮帶,機頭機尾卸載時造成物料滾跑傷及正在行走的人員或頭尾作業的人員。大傾角皮帶整機有防護的或不運行的可以行人。
43、直接跨越運轉的設備,或不執行防護措施、蹬跨運轉的設備作業的。
解釋:跨越運轉的設備必須加過橋,蹬越運轉設備上作業必須有防護可靠的作業平臺,防止人跌入運轉的設備中。
典型案例:
1、某礦機電隊皮帶班班長從運轉的皮帶機頭上跨越時,不慎將左腳踏在兩驅動滾筒之間,被卷入皮帶,擠壓致死。
2、某礦檢修工從皮帶機頭上跨越時,被運轉的皮帶拉翻、倒在皮帶上,掉入36米深的煤倉死亡。
44、在雙軌巷道用電機車跨軌頂車的。
解釋:跨軌頂車可以使受力發生突然變化,而傷及作業人員。電機車頂杠兩端與礦車、機車有連接環(眼)和連接銷可靠連接的除外。
45、起吊重物,人體伸入到重物下側、或采用不可靠工具設施的,如老鉤位置不固定、滑輪或倒鏈損壞、繩頭銹蝕、起吊鋼絲繩斷絲超限或有死彎、扒桿連接固定不牢。
典型案例:某礦風機房更換電機,電機起吊后,工人王某伸手去拾掉在起吊電機下面的墊板,這時起吊電機的倒鏈突然打滑,將王某右肩及右胸部壓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46、在井底車場阻車器前推車時,打開阻車器的。
解釋:阻車器前是指推車位置在阻車器的正常車輛行車方向時,阻車器必須關閉以防正在推車時后面溜車擠人,井底有復式阻車器除外。
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時,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小于7‰時,不得小于30m;前方有人推車或前方有人時,推車人員必須要有警號,以提醒人員注意?!?/span>
三、
“一通三防”方面(21條)
(一)
井下爆破(12條)
47、電雷管未做全電阻檢查合格、出庫使用的。
48、爆破前未使用專用導通表對爆破網絡進行導通檢查的;使用發爆器進行爆破網絡導通試驗的;采用發爆器打火放電方法檢測放炮母線導通情況的。
49、爆破工擅自將發爆器或鑰匙交給他人、或非爆破工進行爆破作業的。
50、爆破工未親自裝配起爆藥卷,或采用一次裝藥分次拉炮、放明炮、放糊炮的。
51、放炮母線不滿足撤人距離規定要求、或人員未全部撤至安全距離就進行爆破作業的。
52、不執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的。
53、爆破結束并清理煤矸后,爆破工、班組長未認真檢查確認拒爆、殘爆情況,繼續進行作業的。
54、巖巷掘進爆破未使用彩帶標示法檢查拒爆、殘爆的。
55、出現拒爆、殘爆,未查明原因、撤離現場,違反放炮撤人距離規定就近檢驗雷管導通情況、或直接進行二次起爆的。
56、出現拒爆、殘爆,未及時向調度室和區隊匯報,或拒爆、殘爆當班未處理完畢,爆破工未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的。
57、強令爆破工違規實施爆破作業的。
58、高突礦井人員未經批準,擅自從專用回風巷道進入采掘區域的。
(二)
通風與打鉆防火(3條)
59、未及時封閉(或進入)廢棄老巷、無風盲巷的。
60、巷道配風量不滿足設計要求,進行打鉆作業的。
61、采用風力排粉施工鉆孔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按規定使用打鉆“三防裝置”、“水、風三通”,或管路水量水壓不足的。
2)打鉆時未按規定懸掛瓦斯、一氧化碳報警儀的。
3)打鉆期間出現鉆進速度慢、研磨或一氧化碳超限等異常情況,未及時停鉆、查明原因,繼續盲目鉆進的。
4)鉆孔施工后,鉆桿未拔出,人員離開打鉆現場未關閉供風截門的。
5)風壓不足,繼續打鉆施工的。
(三)
防采空區著火(2條)
62、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63、工作面上隅角懸頂區域瓦斯聚積不及時查處,直接采用放炮措施強制放頂的。
(四)
防煤與瓦斯突出(4條)
64、頂層采掘工作面地質構造未探明,或地質構造附近未采取針對性防突措施,盲目組織生產的。
65、采掘工作面不評價或評價不達標組織生產的。
66、發現頂鉆、噴鉆、瓦斯異常等煤與瓦斯突出預兆,不及時匯報、繼續生產作業的。
67、采掘區域出現抽采空白帶,繼續進行采掘作業的。
四、
老空水防治方面(7條)
68、未經集團公司批準,在煤層內實施探放老空積水作業的。
69、不按規定進行探放水工程設計、措施編制及審批的。
70、采掘工程開工前未對周邊老空積水情況進行排查、未提交經礦總工程師審批的水害評價報告的。
71、巷道施工進入探水警戒線,沒有堅持“有掘必探”的
72、探放老空積水,未按措施規定加固巷道及固管、試壓、安裝孔口裝置的。
73、探放老空水結束,未經效果評價并確認徹底消除水患威脅,直接進行采掘活動的。
74、巷道密閉墻管理不善、造成泄水口堵塞的。
五、
管理方面(6條)
75、值班帶班空崗、脫崗,值班飲酒或酒后入井的。
76、重大隱患應查未查、應報未報、逾期未整改到位或整改假閉合的。
77、故意隱瞞生產地區、違規組織生產的。
78、生產現場存在重大隱患、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
79、無工程設計、作業規程及安全措施違規施工的。
80、違反規定安排不具備特種作業資質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的;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未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或將工程項目承包給無相應資質單位的。